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为“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和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
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湖北省工业学校、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先后于2003年和2009年整体并入。2007年,在湖北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开创了省级教育学院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的先例。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业务指导机构湖北省普通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设在学校,在服务、引领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校近90年来,学校培养了20万余名优秀毕业生,为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08年起,先后与华中师范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专业硕士。
学校地处中国光谷核心区,山清水秀,交通便利。校园面积1718亩,建筑面积43.7万平方米。设有15个二级学院,55个普通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万多人。现有教职工1191人,专任教师76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68人,82位教师受聘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以及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38人次。外聘高层次人才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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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考试科目及时间:
音乐
3、专业考试内容: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项科目考试:(1)视唱科目考试;(2)根据专业要求在下列科目中选择一项。①声乐专业:歌曲一3首;②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
③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马林巴或民鼓乐曲一首);④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⑤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电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木吉它、电贝司、电声萨克斯均可);⑥音乐学(含史论)专业:选考声乐或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音乐各专业:满分为 100 分。听写占 14%,乐理、视唱各占 8%,演唱(奏)占 70%。
5、音乐专业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声乐考生在指定的曲目库内选歌曲一首。演唱曲目由考生根据个人唱法(美声、民族、通俗)在《山西省 2020 年声乐专业考试曲目库》(100 首)中自行选定且应根据曲目所标注的调高演唱,不得使用曲目库之外的曲目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向工作人员报告考试曲目和序号,不得自带伴奏、乐谱、光盘(磁带)。电声乐、打击乐专业的小军鼓乐曲可自带伴奏。其它器乐考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20 分钟内,一律不准带伴奏。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不允许化妆,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舞蹈专业满分为100分。基本功考核占40%,自选舞蹈表演占30%,音乐命题即兴表演占30%。
美术
1、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专业准考证》于12月8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考试。
2、12月8日 上午:色彩 8:30—11:30
3、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
山西省填报志愿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