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
湖北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地处近代中国民族工业摇篮的湖北省黄石市。学校占地14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6.5万平方米,背靠青龙山,环绕磁湖水,环境优美,景色如画,被誉为最美的校园。
学校于1975年建校,1977年开办本科专业,经历了湖北省高等学校黄石高工班、武汉工学院(现武汉理工大学)黄石分院、黄石高等专科学校等办学阶段,2004年升本成立黄石理工学院,2010年全国首批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年更名为湖北理工学院,2016年当选为湖北省高校应用型联盟首届轮值主席单位。在湖北省属高校中率先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设有21个教学院部,有工、理、经、管、医、文、教、艺8个学科门类和58个本科专业。其中,“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和“药学”4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群”为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省级“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6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专业6个;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3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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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联考),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2、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在设计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在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3、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4、外省艺术类考生录取时,若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我校认可其他高校的校考成绩,但对专业方向有所要求,设计学类(包含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只认可美术类合格证,音乐学专业只认可音乐学、音乐教育合格证,舞蹈表演专业只认可舞蹈表演合格证。录取原则为专业合格,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考试科目及时间:
音乐
3、专业考试内容: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项科目考试:(1)视唱科目考试;(2)根据专业要求在下列科目中选择一项。①声乐专业:歌曲一3首;②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
③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马林巴或民鼓乐曲一首);④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⑤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电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木吉它、电贝司、电声萨克斯均可);⑥音乐学(含史论)专业:选考声乐或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音乐各专业:满分为 100 分。听写占 14%,乐理、视唱各占 8%,演唱(奏)占 70%。
5、音乐专业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声乐考生在指定的曲目库内选歌曲一首。演唱曲目由考生根据个人唱法(美声、民族、通俗)在《山西省 2020 年声乐专业考试曲目库》(100 首)中自行选定且应根据曲目所标注的调高演唱,不得使用曲目库之外的曲目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向工作人员报告考试曲目和序号,不得自带伴奏、乐谱、光盘(磁带)。电声乐、打击乐专业的小军鼓乐曲可自带伴奏。其它器乐考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20 分钟内,一律不准带伴奏。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不允许化妆,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舞蹈专业满分为100分。基本功考核占40%,自选舞蹈表演占30%,音乐命题即兴表演占30%。
美术
1、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专业准考证》于12月8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考试。
2、12月8日 上午:色彩 8:30—11:30
3、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
山西省填报志愿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