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是在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1924年改名为华中大学)、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9年创办的中原大学教育学院的基础上,1951年组建公立华中大学,1952年改制为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
学校以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为办学目标,以“以生为本、以师为先”为办学理念,以“一流的文科、高水平的理科、有特色的工科”为学科发展战略,以“忠诚博雅、朴实刚毅”为大学精神,着力培养引领教育发展的未来教育家以及推动国家、民族与社会发展进步的领导者和精英人才。
此数据为文赢整理,仅供参考!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
1.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计算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总分×60)由高到低投档和录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播音主持专业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则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2.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3.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认可加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按前1-3条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并按前1-3条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美术类:
1.按照生源省份美术类专业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美术类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投档规则,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到低录取(云南省除外),如生源省份对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则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云南省录取原则,我校在云南省按照高考文化成绩30%(折合成30分)加专业统考成绩(折合成70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4.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5.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按以上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并按以上规则从高到低录取;
6.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美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认可加分)、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考试科目及时间:
播音与主持
4、考试科目:(1)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朗读:①基本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形体、形象、气质、身高(女 160 厘米以6上,男 170 厘米以上);
②新闻播读:现场抽题,限 2 分钟;
(4)自备文学作品朗读:限 2 分钟,体裁不限。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满分 100 分。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朗读占 45%,即兴评述占 35%,
才艺展示、自备文学作品朗读各占10%
美术:


山西省填报志愿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