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学专业介绍
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我国大陆地区,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际操作范围,犯罪学隶属于法学,属刑事法学方向。
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在国外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中国,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形成,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92年4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犯罪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这一时期,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成为深化改革开放的消极因素和破坏力量。重大刑事犯罪,诸如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团伙与黑社会组织犯罪等都出现了新的特点,并有进一步严重化的趋势,加强犯罪学理论的研究和犯罪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可谓迫在眉睫。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各种犯罪还将发生新的变化,出现新的特点,也还会出现新的犯罪形式。这也为犯罪学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更深的研究课题。
二、犯罪学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警察基本素质和技术技能,既有较高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又有强烈的公共服务意识,全面系统地掌握犯罪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犯罪学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警察基本素质和技术技能,既有较高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又有强烈的公共服务意识,全面系统地掌握犯罪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保卫部门从事犯罪预防、犯罪分析与预测及罪犯矫治等业务工作和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从事相关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犯罪学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四、犯罪学核心能力
1.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意识;
3.具备犯罪学的基本处理能力;
4.掌握一门外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及相关外文书刊和资料,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5.能处理一般涉外业务。
五、犯罪学开设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六、犯罪学就业方向
犯罪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十分可观,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为科研、教育/培训和公务员,毕业岗位主要有刑事犯罪鉴定人员、犯罪心理研究员、犯罪调查员、执法人员、警务人员、狱警、感化主任、假释官、社会工作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