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学专业介绍
保险学教育在中国兴起,学界对其认识和定位就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学科属于“大金融”的一部分,隶属金融专业学科。保险与金融确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特别是在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保险业日益注重资金运用,加之精算技术的广泛应用,强调保险学科的“大金融”属性,有利于强化保险教学中的金融和数理基础,合理配置金融方面的教学资源,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金融保险人才。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保险专业被纷纷撒并为金融专业,所涉及教程多以金融、保险知识为主。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学科不应简单定位为金融学科,它既涉及了经济、金融、数学、统计学知识,也涉及了法律和多种专业技术知识,因此保险学科是一种复合学科,需要宽口径教学。由于认识和定位方面的差异,保险专业被不同的院校分别归于财金学院、经济学院、审计学院、商学院、保险学院等不同的学科体系中。
二、保险学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从事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与管理、保险监管等实际工作以及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保险人才。
三、保险学培养要求
通过理论教学,学生能够系统掌握保险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保险业务技能,获得经济、管理、财务、金融等方面的理论知识;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保险综合业务能力以及证券、投资基本技能。
四、保险学开设院校
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江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天津理工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湖南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大学、青岛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院校。
五、保险学就业方向
可到中外商业性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可到社会保障机构、中央银行、相关监管机构和政府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宏观保险管理工作;也可到外贸公司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管理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