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影视文学:分初试、复试和三试。
初试专业基础考试(笔试):文学知识及作品分析与鉴赏能力。
复试专业技能考试(笔试):文学体裁写作。
三试面试:对初试、复试内容及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进行深入考察。
戏剧影视表演,分初试、复试和三试。
初试
1、面试:考察考生形象及身材条件。
2、台词:自备诗、寓言、小说片断或散文一篇,时间限定2分钟以内。
3、表演:根据主考老师出题进行集体练习。
复试
1、声乐:自选歌曲或戏曲选段一首(无伴奏)。
2、台词:自备诗、寓言、小说片断或散文一篇,不可重复初试内容,时间限定3分钟以内。
3、表演:根据主考老师命题编演即兴小品。
4、形体:自选舞蹈、戏曲身段或武术均可,时间限定2分钟以内(自带音乐)。
三试
1、表演:由考生从专业考试题库中抽取考题编演即兴小品。
2、台词:由考生从专业考试题库中抽取考题进行即兴朗诵。
3、形体:由主考老师指定动作,了解考生身体条件和形体表现模拟能力。
录取原则:本科录取
考生在我院专业考试合格并报考我院,根据其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以及政审、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①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本科二批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均值,语文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5%,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②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学(声乐、器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平均值,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③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均值的80%,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④绘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本科二批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均值的65%,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